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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基层治理五部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推进会

来源:金台资讯    时间:2023-08-11 2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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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人民网呼和浩特8月11日电 (富丽娟、实习生刘璇)8月11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基层治理五部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推进会,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五部基层治理法规进行集中阐释推介,推动法规全面贯彻实施。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常培忠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峰主持会议并介绍法规总体情况。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分别汇报了五部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邢俊平、市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法制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全市基层治理五部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推进会现场。实习生 刘璇摄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基层治理开展专项立法,既是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夯实社会治理根基的现实需要;也是人大立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的重要举措。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立法项目确定、立法进程统筹、法规涉及的重大事项等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双组长”起草工作机制,组织起草、调研、征求意见、修改完善、集中审议等各项工作。始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会、公众听证会、人大代表座谈会、政协委员协商会等方式努力增强立法透明度、扩大社会知晓度,组织群众直接参与到立法中。五部法规共征集到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两千余条,使立法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

全市基层治理五部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推进会现场。实习生 刘璇摄

《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是自治区首部市域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从政治安全维护、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规定了市域社会治理的路径、方法、手段和具体措施,运用法治手段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呼和浩特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将首府接诉即办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固化,明确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办理流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热线,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接诉即办为民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呼和浩特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是国内第一部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停放充电、保障配套设施、查处违法行为,从基层治理角度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依法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从机构职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基层治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依法赋予统筹协调权、指挥调度权、综合执法权,切实赋权增效减负,为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了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切实解决我市实际问题,立法专班反复打磨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法规草案,力争务实管用。条例坚持党建引领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协调运行机制;分级分类明确部门职责,形成监督管理合力;推动业主大会成立,落实业主自治权,充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立足物业服务行业本质属性,建立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物业行业诚信管理;多措并举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推动无物业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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