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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公办小学
1.招生对象: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当年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区教体局批准。
2.招生报名流程:
(1)招生准备(6月30日前):各学校在对口服务范围内的街道(社区、小区)、村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包括本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要求、联系方式、学校位置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做好招生准备工作。
(2)统一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10日):由适龄儿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居住证、家长务工证明和身份证或户口)等到所在区域学校报名。报名期间,小学要安排专人负责本校报名工作,及时答疑解惑。对无法校内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区教体局教育科。
(3)审验备案(7月11日至7月31日):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户籍、房产一致优先”原则,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确定拟录取名单。针对生源较多的学校,依据学位情况按以下顺序录取:户籍和房产“两对口”学生、户籍或房产“一对口”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中,户籍指学生户口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房产指房主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且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审验相关资料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4)办理入学手续(8月15日前):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发至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学生按规定时间段到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学生报到情况及时报区教体局,对于新学期开学仍未报到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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